Aerial view of airport runways with parallel landing strips and surrounding development.

企業專案申請

要啟動新的租戶專案並獲得開工通知書 (NTP),您必須填寫以下專案申請表的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,以及環境問卷,並將這兩份表格(以及任何必要的附件)提交給 OIAA:

透過電子郵件: [email 受保護]

親自:

安大略國際機場行政大樓

東艾維恩大道1923號

加州安大略市,郵編 91761

如需其他協助,請透過電話聯絡 OIAA: 909-544-5300.

第一部分 – 概念審查的一般訊息

填寫並提交計畫申請表第一部分。

OIAA 將在大約 2 週內完成概念審查,並正式批准、拒絕或要求提供更多資訊(第 2 部分),以及專案追蹤編號。

如果您的專案需要提交公用設施停用申請 (USR) 或區域停用申請 (ASR),請聯絡我們。 [email 受保護].

施工後

施工完成後,承包商將與施工檢查員合作完成專案驗收清單並提交竣工圖。當OIAA確認所有施工和業務問題均已完成並解決後,專案將結項並簽發驗收備忘錄。

建造

施工期間,OIAA可能會要求提供更多項目資訊、進行現場考察和安排會議。屆時需要與OIAA的施工檢查員、工程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協調合作。對於任何不遵守OIAA制定的施工、安全和其他項目規程的項目,OIAA保留終止施工的權利。

第二部分 – 專案詳情(需提交開工通知)

請提交專案申請表第二部分中要求的附件。

OIAA將對規劃、工程、環境、檢查、機場營運和維護等各方面進行專案審查。請至少預留兩週時間完成專案審查。

審核期間,我們將安排施工檢查員及相關維修營運人員進行現場考察。請至少預留一週時間協調現場考察事宜。

當 OIAA 的所有條件都得到滿足後,您將收到一份開工通知書 (NTP),並確定一個施工前會議的日期。

安大略市協調處:

ONT的所有建築都需要獲得市政府的許可。審批時間至少需要4週。面積超過10,000平方英尺的建築需要進行開發計畫審查。開發計畫審查流程至少需要4個月。

有關圖面審查流程的具體問題,可諮詢建築部門。 (909) 395-2023.

環境協調:

在安大略國家技術中心 (ONT) 內,所有被定義為「專案」且由安大略國際機場管理局 (OIAA) 負責的活動,都必須進行環境評估,以支援並遵守《國家環境保護法》(NEPA) 和《加州環境品質法》(CEQA)。環境問卷有助於 OIAA 確定擬議活動是否屬於無需接受 NEPA/CEQA 審查的項目,或活動是否屬於 NEPA/CEQA 的豁免範圍。

OIAA有30天時間檢視環境問卷的完整性。在審查過程中,OIAA可能會要求專案申請人提供補充說明,例如完整的專案描述、場地和地塊平面圖、已完成的任何專案研究以及其他有助於進一步評估的資訊。 OIAA將審查所有提供的信息,以確定項目是否受《加州環境品質法案》(CEQA)和/或《國家環境政策法案》(NEPA)的約束、是否需要酌情處理以及所需的CEQA和/或NEPA許可級別。

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協調:

14 CFR 第 77.9 部分 規定,如果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(FAA) 要求或任何人提議進行任何超過地面 200 英尺以上的建築或改建(包括臨時搭建施工設備),則必須向 FAA 提交通知。

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(FAA)的主要目標是促進航空安全和有效利用可航行空域。為了完成這項使命,FAA會根據專案發起人在FAA 7460-1表格(《擬建或改建通知》)中提供的資訊進行航空研究。

有關何時提交 FAA 表格 7460-1 的詳細資訊以及下載該表格,請造訪: https://oeaaa.faa.gov/oeaaa/external/portal.jsp